如何要求補發選票

您可以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要求補發選票:

  • 填妥選民登記處的 在線替換選票申請表 無需打印。

  • 列印、填寫、簽署您的 替代選票申請表, 並通過以下方式將表格交回選民登記處辦公室:
  • 您也可以致電選民登記處 (858) 565-5800或免付費電話(800) 696-0136 , 經由電話提交您的申請

如果您喜歡親自投票,您可以到訪本縣的任何投票中心,要求無黨派選民的跨黨派選票

  • 選民登記處和部份投票中心的開放時間為 2 月 24 日(週六)至 3 月 4 日(週一),上午 8點 至下午 5點。
  • 所有 200 多處的投票中心於 3 月 2 日(週六)至 3 月 4 日(週一)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開放。
  • 所有投票中心於 3 月 5 日(週二)投票的最後一天再次開放,投票時間將改為早上 7點至晚上 8點。

由代表人領取郵寄選票的申請

如果您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郵寄替補選票,您可以指定一名代表人來代領該選票。

可點擊此處獲取 由代表人領取郵寄選票的申請: 中文 (PDF)。此申請必須由選民本人簽署,並由選民的代表人親自來到選民登記處提交。 《EC 3014(b)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