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投票
請注意,若您近期提交了選民登記表格,這可能需要數日來處理您的登記。
選民通知卡
在登記或重新登記投票後的二到四週內,您將收到您的郵寄選民通知卡。檢查此卡片,以確保您的資料,例如地址和政黨傾向,都是正確的。

查看您的登記
您可以隨時查看您的選民登記狀態,以確保您的資料是最新的。
如果您最近搬家、更改了姓名,或想更改您的政黨,您必須重新登記投票。
您可填寫一份新的選民登記申請表來辦理。
選民登記處將使用您最近的登記資料,因此除非您搬離本縣,否則無需取消先前的登記。
您應在選舉前至少 15天完成選民登記。如果您錯過了即將舉行的選舉的登記截止日期,您仍然可以進行有條件登記並以臨時方式投票。
選舉材料將在選舉前29天寄給已登記的選民。請確認您的選民資料正確,以確保材料能準時送達。
撤消我的選民登記
您可以在任何時候撤銷您的登記,或若您搬遷至別的縣或州。 您亦可使用此表格來撤銷已故人士的登記。
我們如何使用您的資料
選舉官員會使用您的選民登記資料向您發送官方投票資訊,例如最近您的投票中心,以及將出現在選票上的議案和候選人。
使用選民登記資料作商業用途是違法及屬行為不檢罪。
選民資訊可能會提供給公職候選人、選票議題委員會或其他個人使用,以用於選舉、學術、傳媒、政黨人士或政府的目的,依州務卿決定。
您的駕駛執照號碼、社會安全號碼以及您在選民登記申請表上的簽名,不能提供給以上用途。
如果您對選民資料的使用有任何疑問,或希望舉報懷疑濫用的行為,請致電州務卿的選民保護與協助熱線。
某些面臨生命危險的選民可能有資格獲得機密選民身份。想了解更多資訊,請與州務卿的居家安全計劃(Safe at Home)聯絡。
